四、申請參展書商須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圖書目錄、書展企劃書供審查 委員審查。 審查內容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申請參展書商是否為經主管機關合法登記,且其營利內容須與書展 有關之項目。 (二) 申請參展書商所提出之圖書目錄,不得涉及暴力、色情、淫穢或足 以影響收容人教化及戒護安全之虞者。 (三) 申請參展書商不得有辦理書展時發生爭議、糾紛等不良記錄,或為 政府採購拒絕往來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