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女子監獄辦理書展參展書商審查要點 3
三、各審查委員應秉公平、公開、客觀之原則,審查申請參展書商資格、
    信譽、契約內容等事項,並由其中遴選最優一家合作辦理書展。
民國 94 年 04 月 07 日訂定
3
三、各審查委員應秉公平、公開、客觀之原則,審查申請參展書商資格、
    信譽、契約內容等事項,並由其中遴選最優一家合作辦理書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