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處理人民陳情案卷,應以案為單元建立檔案,並定期將陳情案件數 量及涉及問題性質、類別及處理結果等,加以檢討分析,提出改進 建議,供機關首長及有關單位參採。
十五、處理人民陳情案卷,應以「案」為單元建立檔案,並定期將陳情案 件數量及涉及問題性質、類別及處理結果等,加以檢討分析,提出 改進建議,供機關首長及有關單位參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