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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延聘教誨志工志願服務實施計畫 12
拾貳、有關延聘教誨志工志願服務,除本計畫有特別規定外.準用志願服
      務法之相關規定。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訂定
12
拾貳、有關延聘教誨志工志願服務,除本計畫有特別規定外.準用志願服
      務法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