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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延聘教誨志工志願服務實施計畫 1
壹、依據:法務部 93 年 11 月 24 日法矯決字第 0930904396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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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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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法務部 93 年 11 月 24 日法矯決字第 0930904396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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