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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行政罰法 第 8 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訂定
第 8 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