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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11
十一、返監時,應檢查身體、衣類及攜帶物品,並得實施毒(藥)物、酒
      精檢測及尿液檢驗,確認有酒精或毒品反應者,將依相關規定施以
      懲罰並函送偵辦。
11
十一、返監時,應檢查身體、衣類及攜帶物品,並得實施毒(藥)物、酒
      精檢測及尿液檢驗,確認有酒精或毒品反應者,將依相關規定施以
      懲罰並函送偵辦。
民國 112 年 03 月 30 日修正
3
三、不做無謂應酬、不賭博、不簽六合彩、不吸毒、不喝酒、不飆車。絕
    對嚴禁酒後駕車,不得帶酒氣返監,返監時實施酒精檢測及尿液檢驗
    。
民國 107 年 10 月 09 日修正
3
三、不做無謂應酬、不賭博、不簽六合彩、不吸毒、不喝酒、不飆車,不
    做違法勾當。絕對嚴禁酒後駕車,不得帶酒氣返監,返監時實施酒精
    檢測及尿液檢驗。
民國 94 年 01 月 18 日訂定
4
四、不要做無謂應酬、不賭博、不簽六合彩、不吸毒、喝酒、飆車,不做
    違法勾當,絕對嚴禁酒後鴐車。喝酒帶酒氣返監者,取銷下次回家探
    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