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有限責任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員工消費合作社資源回收專款管理注意事項 6
六、專款不足時,得暫停受理使用支付之申請。
民國 94 年 02 月 03 日修正
6
六、專款不足時,得暫停受理使用支付之申請。
民國 91 年 11 月 01 日訂定
7
七、專款不足時,得暫停受理使用支付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