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3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資源垃圾分類及回收注意事項 5
五、行政大樓將於後方車棚內放置資源回收箱,在資源回收箱之項目中分 設鐵罐類、塑膠類、廢電池、玻璃類,供同仁倒置可回收資源垃圾, 並由外清掃組載運至資源回收場放置。
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修正
5
五、行政大樓將於後方車棚內放置資源回收箱,在資源回收箱之項目中分 設鐵罐類、塑膠類、廢電池、玻璃類,供同仁倒置可回收資源垃圾, 並由外清掃組載運至資源回收場放置。
民國 91 年 09 月 02 日訂定
5
五、行政大樓將於後方車棚內放置資源回收箱,在資源回收箱之項目中分 設鐵罐類、塑膠類、廢電池、玻璃類,供同仁倒置可回收資源垃圾, 並由外清掃組載運至資源回收場放置。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