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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收容人預約接見實施注意事項 4
四、申請程序:
(一)網路預約接見:
      利用本監網站(本監網址:http://www.ksd.moj.gov.tw) 「為民
      服務」功能選項內之「預約接見系統」申請。
(二)電話預約接見:
      1.本監預約專線:(○七)六一五二七一三。
      2.本監受理預約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不受理)上午九
        時至十一時,下午十四時至十六時。
(三)預約接見申請時間:
      自接見日期之前七日零時至前二日十五時截止。但截止日若遇例假
      日或國定假日,則提前至該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前一日截止。
(四)預約接見申請對象:
      須為收容人之親屬或家屬,且以曾在本監辦理一般接見一次以上或
      曾向本監申請辦理遠距接見者為限。
(五)預約接見名額:每一梯次開放四名。
(六)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九:○○
      第二梯次  ○九:三○
      第三梯次  一○:○○
      第四梯次  一○:三○
      第五梯次  一一:○○
      第六梯次  一四:○○
      第七梯次  一四:三○
      第八梯次  一五:○○
      第九梯次  一五:三○
      第十梯次  一六:○○
(七)本監得視當日接見情形,機動調整接見梯次時間。
民國 105 年 07 月 28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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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程序:
(一)網路預約接見:
      利用本監網站(本監網址:http://www.ksd.moj.gov.tw) 「為民
      服務」功能選項內之「預約接見系統」申請。
(二)電話預約接見:
      1.本監預約專線:(○七)六一五二七一三。
      2.本監受理預約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不受理)上午九
        時至十一時,下午十四時至十六時。
(三)預約接見申請時間:
      自接見日期之前七日零時至前二日十五時截止。但截止日若遇例假
      日或國定假日,則提前至該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前一日截止。
(四)預約接見申請對象:
      須為收容人之親屬或家屬,且以曾在本監辦理一般接見一次以上或
      曾向本監申請辦理遠距接見者為限。
(五)預約接見名額:每一梯次開放四名。
(六)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九:○○
      第二梯次  ○九:三○
      第三梯次  一○:○○
      第四梯次  一○:三○
      第五梯次  一一:○○
      第六梯次  一四:○○
      第七梯次  一四:三○
      第八梯次  一五:○○
      第九梯次  一五:三○
      第十梯次  一六:○○
(七)本監得視當日接見情形,機動調整接見梯次時間。
民國 100 年 02 月 14 日修正
4
四、申請程序:
(一)網路預約接見:
      利用本監網站(本監網址:http://www.ksd.moj.gov.tw )「為民
      服務」功能選項內之「預約接見系統」申請。
(二)電話預約接見:
      1.本監預約專線:(07)615-2713。
      2.本監受理預約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不受理)上午 9
        時至 11 時,下午 14 時至 16 時。
(三)預約接見申請時間:
      自接見日期之前七日零時至前二日 15 時截止。但截止日若遇例假
      日或國定假日,則提前至該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前一日截止。
(四)預約接見申請對象:
      須為收容人之親屬或家屬,且以曾在本監辦理一般接見一次以上或
      曾向本監申請辦理遠距接見者為限。
(五)預約接見名額:每一梯次開放 4  名。
(六)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08:30
      第二梯次   09:00
      第三梯次   09:30
      第四梯次   10:00
      第五梯次   10:30
      第六梯次   11:00
      第七梯次   11:20
      第八梯次   13:50
      第九梯次   14:20
      第十梯次   14:50
      第十一梯次 15:20
      第十二梯次 15:50
      第十三梯次 16:20
民國 94 年 01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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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申請程序:
一、網路預約接見:利用本監網站 (本監網址:www.ksd.moj.gov.tw) 「
    為民服務」子系統內之「預約接見」申請。
 (一) 、網路預約接見時間:請於預約接見日前三天 (不含例假日) 至前
        十天內完成預約手續。
 (二) 、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1.以受刑人最近親屬為限 (親屬卡內登錄者) ,且在本監已申請
          一般接見達一次以上者 (被告、受觀察勒戒及民事管收等非受
          刑人身分者不得辦理) 。
        2.接見次數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
 (三) 、網路預約接見名額:接見日每一梯次三個名額 (星期例假日及春
        節接見不受理) 。
 (四) 、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09:00─10:00
        第二梯次  10:00─11:00
        第三梯次  14:00─15:00
        第四梯次  15:00─16:00
 (五) 、網路預約接見注意事項:
        1.違規考核中之受刑人不適用本項服務。
        2.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接受第二次預約登記。
        3.完成預約手續,請於接見當日預約時間前十分鐘持證明文件 (
          身分證、駕照、外國人請持居留證或護照) ,辦理報到登記手
          續。
        4.完成預約手續後,如家屬未能依預約日期及時段前來辦理接見
          ,應於預約日之前一上班日,撥打 (07) 6152713 取消預約;
          未依預約日期前來辦理接見半年內達三次者,自最近一次預約
          接見日起六個月內暫停受理預約。
        5.網路預約接見服務不適用於星期例假日及春節接見。
        6.家屬辦理預約時應以真實身分登錄,經查有偽造 (謊報) 身分
          者,取消使用此項服務之資格。
        7.採網路預約之家屬,本監以電子郵件 (E-MAIL) 將受理情形寄
          至申請人所填寫之電子信箱。
        8.點選網路預約接見之梯次如已額滿時,選擇同意由本監安排當
          日其他梯次者,均以本監 (E-MAIL) 通知為準。
二、電話預約接見:
 (一) 、預約接見時間:
        1.請於預約接見日之前一上班日完成預約手續。
        2.每週一至週五 (國定例假日不受理) ,上午 09:00 至 11:0
          0 時,下午 14:00 至 16:00 時止。
 (二) 、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1.以受刑人最近親屬為限 (親屬卡內登錄者) ,且在本監已申請
          一般接見達一次以上者 (被告、受觀察勒戒及民事管收等非受
          刑人身分者不得辦理) 。
        2.接見次數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
 (三) 、專線電話號碼: (07) 6152713。
 (四) 、電話預約接見名額:接見日每一梯次三個名額 (星期例假日及春
        節接見不受理) 。
 (五) 、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09:00─10:00
        第二梯次  10:00─11:00
        第三梯次  14:00─15:00
        第四梯次  15:00─16:00
 (六) 、電話預約接見注意事項:
        1.違規考核中之受刑人不適用本項服務。
        2.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接受第二次預約登記。
        3.完成預約手續,請於接見當日預約時間前十分鐘持證明文件 (
          身分證、駕照、外國人請持居留證或護照) ,辦理報到登記手
          續。
        4.完成預約手續後,如家屬未能依預約日期及時段前來辦理接見
          ,應於預約日之前一上班日,撥打 (07) 6152713 取消預約;
          未依預約日期前來辦理接見半年內達三次者,自最近一次預約
          接見日起六個月內暫停受理預約。
        5.電話預約接見服務不適用於星期例假日及春節接見。
        6.家屬辦理預約時應以真實身分登錄,經查有偽造 (謊報) 身分
          者,取消使用此項服務之資格。
        7.本注意事項提經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函頒各科室實施,修正時
          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