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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監獄網路及電話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5
伍、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一、以最近親屬為限 (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等親內 之姻親) ,且曾親臨本監辦理接見達乙次以上者。 二、接見次數: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
民國 94 年 01 月 03 日訂定
5
伍、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一、以最近親屬為限 (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等親內 之姻親) ,且曾親臨本監辦理接見達乙次以上者。 二、接見次數: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