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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預約接見實施注意事項 2
貳、依據:依據  法務部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法矯決字第 0930904571 號
    函示辦理。
民國 100 年 01 月 24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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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依據:依據  法務部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法矯決字第 0930904571 號
    函示辦理。
民國 94 年 01 月 05 日訂定
2
貳、依據:依據 法務部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法矯決字第 0930904571  號
    函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