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女子監獄延聘教誨志工參與收容人志願服務計畫 9
九、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監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民國 94 年 01 月 11 日訂定
9
九、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監相關經費項下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