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7: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灣臺南看守所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4
四、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違規考核中之收容人不適用本項服務。
(二)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接受第二次預約登記。
(三)完成預約手續,請於接見當日預約時間前 15 分鐘持證明文件(身
      分證、駕照、外國人請持居留證或護照),至接見室辦理登記手續
      。
(四)完成預約手續,如家屬未能依預約日期及時段前來辦理接見,應於
      預約日之前一上班日,撥打 06-2780164 取銷預約;未依預約日期
      前來辦理接見者,自最近一次預約接見日起 3  個月內暫停受理預
      約。
(五)預約服務不適用假日及春節接見。
(六)家屬辦理預約時應以真實身分登錄,如查有偽造(謊報)身分者,
      取銷使用此項服務之資格。
(七)如遇電腦故障或其他原因無法辦理,由登記接見人員依梯次調整順
      延,並應及時通知家屬。
民國 94 年 09 月 20 日修正
4
四、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 違規考核中之收容人不適用本項服務。
 (二) 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接受第二次預約登記。
 (三) 完成預約手續,請於接見當日預約時間前 15 分鐘持證明文件 (身
      分證、駕照、外國人請持居留證或護照) ,至接見室辦理登記手續
      。
 (四) 完成預約手續,如家屬未能依預約日期及時段前來辦理接見,應於
      預約日之前一上班日,撥打 06-2780164 取銷預約;未依預約日期
      前來辦理接見者,自最近一次預約接見日起 3  個月內暫停受理預
      約。
 (五) 預約服務不適用假日及春節接見。
 (六) 家屬辦理預約時應以真實身分登錄,如查有偽造 (謊報) 身分者,
      取銷使用此項服務之資格。
 (七) 如遇電腦故障或其他原因無法辦理,由登記接見人員依梯次調整順
      延,並應及時通知家屬。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