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參訪對象 (一)本所收容人家屬(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三人為限。 (二)社會各界,諸如司法官、律師、公證人、觀護人、學校教師、媒體 、民意代表及企業界等關心犯罪矯正工作者。
四、參訪對象 (一) 本監收容人家屬 (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 三人為限。 (二) 社會各界,諸如司法官、律師、公證人、觀護人、學校教師、媒體 、民意代表及企業界等關心犯罪矯正工作者。
肆、參訪對象 一、本監收容人家屬 (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 三人為限。 二、社會各界,諸如司法官、律師、公證人、觀護人、學校教師、媒體、 民意代表及企業界等關心犯罪矯正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