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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監獄收容人親友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9
九、送入之物品,以收容人日常必需品、食品為限。但受戒治處分人除元 旦、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父、母親節等節日之前一周外,禁止送 入食品。
民國 91 年 01 月 03 日訂定
9
九、送入之物品,以收容人日常必需品、食品為限。但受戒治處分人除元 旦、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父、母親節等節日之前一周外,禁止送 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