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條文: |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 46四十六、出納管理之檢核要項如下:
1、出納手續是否符合規定。
2、庫存現金數目,是否與會計記錄符合,有無私自墊借或以單
據抵現情事,有無與核定額度相符。
3、傳票送達後,辦理收付款項,是否迅速。
4、保管之票據、有價證券、保管品等,是否與帳面相符,有無
超過有效期間。
5、各種帳簿表式,是否齊全,相關紀錄有否翔實完備。
6、收付款項,是否隨時登帳及依規定辦理繳庫。
7、收納之各項收入,有無依照規定使用收納款項收據。
8、自行收納統一收據之管控是否良善。
9、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保管品等之出納有無依照規定程序
處理,有無隨時登記,其實際結存金額與帳面結存是否相符
。
10、公庫或金融機構所送存款之對帳單有無與存款帳戶結存數核
對,如有差額,出納管理單位有無編製「存款差額解釋表」
,並查明其發生原因是否正當。
11、出納管理人員有無任何相同工作六年以上之情形,休假代理
制度有無貫徹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