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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 41
四十一、彙整各項收入款時,應將收款之收據字軌號碼填入各該繳款書「
        其他應行說明事項欄」。
民國 93 年 09 月 0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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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彙整各項收入款時,應將收款之收據字軌號碼填入各該繳款書「
        其他應行說明事項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