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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 21
二十一、在專戶存管款項內支付之款項,應一律簽發抬頭支票並劃線,十
        萬元以上者並應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民國 93 年 09 月 0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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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在專戶存管款項內支付之款項,應一律簽發抬頭支票並劃線,十
        萬元以上者並應註明禁止背書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