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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 19
十九、收到會計單位編製之支出傳票,其屬於在專戶存管款項支付者,應
      即簽發「國庫專戶存款支票」,通知受款人前來領取。
民國 93 年 09 月 0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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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收到會計單位編製之支出傳票,其屬於在專戶存管款項支付者,應
      即簽發「國庫專戶存款支票」,通知受款人前來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