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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出納管理作業流程及作業手冊 12
十二、出納管理單位日常收納事項較多者,依規定洽請代理公庫銀行派員
      在本機關駐收。
民國 93 年 09 月 07 日訂定
12
十二、出納管理單位日常收納事項較多者,依規定洽請代理公庫銀行派員
      在本機關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