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條文: |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開放收容人家屬參訪應行注意事項 10拾、事故預防及處理相關事宜:
一、引導人員於參訪人員未進入戒護科戒門之前,應告知那些物品不得攜
入及應遵守事項暨告知參訪人員被查獲違禁物品之相關責任。
二、引導人員於參訪人員未進入戒護科戒門之前,如有本注意事項所訂之
「謝絕對象」時,應婉轉告知。
三、戒護人員:應注意參訪人員之行為,遇狀況即告知引導人員處置,違
反禁止規定者應立即予以制止。
四、各類參訪人員於活動進行中如遇有急病時,應立即通知衛生科處理。
五、遇有天災事變無法按既定行程辦理活動時,教導科應個別通知預定參
訪人員,並協調統計室上網公告。如參訪活動進行中則依本所規定啟
動應變計畫,撤離參訪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