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1:3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主管機密項目 7
七、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應行保密事項。
民國 92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7
七、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應行保密事項。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