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3
三、本小組任務如左:
 (一) 法務部政風督導會報,法務部政風督導小組會議及臺灣高等法院檢
      察署政風督導小組會議決議事項之執。
 (二) 本所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及行政革新工作實施計畫之審議。
 (三) 本所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及行政革新工作之策劃、督導、考核、獎懲
      之擬議。
 (四) 定期評估本所易滋弊端業務,研訂具體防弊措施並追蹤、管制、檢
      討執行情形。
 (五) 本所重大政風案件之檢討。
 (六) 本所政風法令宣導及政風興革建議之提議。
 (七) 審議本所稽核小組作業成效報告。
 (八)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之審議。
民國 92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3
三、本小組任務如左:
 (一) 法務部政風督導會報,法務部政風督導小組會議及臺灣高等法院檢
      察署政風督導小組會議決議事項之執。
 (二) 本所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及行政革新工作實施計畫之審議。
 (三) 本所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及行政革新工作之策劃、督導、考核、獎懲
      之擬議。
 (四) 定期評估本所易滋弊端業務,研訂具體防弊措施並追蹤、管制、檢
      討執行情形。
 (五) 本所重大政風案件之檢討。
 (六) 本所政風法令宣導及政風興革建議之提議。
 (七) 審議本所稽核小組作業成效報告。
 (八)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