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條文: |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3三、本小組任務如左:
(一) 法務部政風督導會報,法務部政風督導小組會議及臺灣高等法院檢
察署政風督導小組會議決議事項之執。
(二) 本所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及行政革新工作實施計畫之審議。
(三) 本所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及行政革新工作之策劃、督導、考核、獎懲
之擬議。
(四) 定期評估本所易滋弊端業務,研訂具體防弊措施並追蹤、管制、檢
討執行情形。
(五) 本所重大政風案件之檢討。
(六) 本所政風法令宣導及政風興革建議之提議。
(七) 審議本所稽核小組作業成效報告。
(八)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之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