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09:5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綠島監獄收容人送入飲食及必需物品注意事項 5
五、所有送入之飲食、日常生活必需品、藥品之容器、包裝物以塑膠類及 紙類為原則。
民國 86 年 10 月 06 日訂定
5
五、所有送入之飲食、日常生活必需品、藥品之容器、包裝物以塑膠類及 紙類為原則。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