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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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含戒治所)親友購買物品應行注意事項 4
四、電器、電池、香煙依規定不可由家屬代購。
民國 90 年 07 月 18 日訂定
4
四、電器、電池、香煙依規定不可由家屬代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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