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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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含戒治所)親友購買物品應行注意事項 2
二、為維護舍房整潔、避免收容人家屬代購送入物品漫無限制,並造成各 場舍囤積物品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90 年 07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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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維護舍房整潔、避免收容人家屬代購送入物品漫無限制,並造成各 場舍囤積物品訂定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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