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資訊班收容人運動時間,為配合技能訓練課程,排訂於每月第二、 四週星期三第五節實施,運動前應先清點人數並向教區科員報告, 運動完畢亦同,始可帶離工場,五教區運動場設於六哨至七哨間, 該處接近圍牆應限定收容人活動範圍,且不得脫離戒護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