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崗哨勤務注意事項 7
七、崗哨勤務交接,如有使用腳踏車應悉心維護,用畢歸定位,途經之處 應注意設施有無損壞或異常情形。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7
七、崗哨勤務交接,如有使用腳踏車應悉心維護,用畢歸定位,途經之處 應注意設施有無損壞或異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