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9:5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病舍舍房勤務注意事項 14
十四、夜間十一時 (即二十三時) 至翌日清晨五時止,舍房值勤時每十分
      鐘得坐椅子三分鐘,坐椅子時仍應提高警覺,隨時注意舍房內之動
      態及病患之病情變化,如遇特殊病情應隨時進入病舍查察。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14
十四、夜間十一時 (即二十三時) 至翌日清晨五時止,舍房值勤時每十分
      鐘得坐椅子三分鐘,坐椅子時仍應提高警覺,隨時注意舍房內之動
      態及病患之病情變化,如遇特殊病情應隨時進入病舍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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