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建築班勤務注意事項 17
十七、收容人平日應配合教導科實施教化活動 (如集體教誨、宗教教誨、
      個別教誨等) ,並於每日下午十六時於工場收看英語教學 (每週二
      、四) 及實施聖賢文章導讀 (每週一、三、五) ,工場主管應要求
      秩序並督促收容人用心學習。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17
十七、收容人平日應配合教導科實施教化活動 (如集體教誨、宗教教誨、
      個別教誨等) ,並於每日下午十六時於工場收看英語教學 (每週二
      、四) 及實施聖賢文章導讀 (每週一、三、五) ,工場主管應要求
      秩序並督促收容人用心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