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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炊場勤務注意事項 9
九、炊場作業機具較多,應注意操作安全,遇廠商進貨或維修作業機具,
    應在場監看,嚴禁收容人與之接觸,以防傳遞訊息或違禁物品。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9
九、炊場作業機具較多,應注意操作安全,遇廠商進貨或維修作業機具,
    應在場監看,嚴禁收容人與之接觸,以防傳遞訊息或違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