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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炊場勤務注意事項 11
十一、炊場送飯菜及開水之小貨車,應嚴加管制,並限由值日司機駕駛,
      鑰匙不得任意交由收容人開啟或駕駛,並應注意在車上雜役之安全
      ,車行間勿站立以免發生意外。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11
十一、炊場送飯菜及開水之小貨車,應嚴加管制,並限由值日司機駕駛,
      鑰匙不得任意交由收容人開啟或駕駛,並應注意在車上雜役之安全
      ,車行間勿站立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