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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7
七、戒門關閉後,非督導勤務及勤務人員不許其入內,其有特殊原因請求
    入內者,應報請戒護科長核准,始得放行。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7
七、戒門關閉後,非督導勤務及勤務人員不許其入內,其有特殊原因請求
    入內者,應報請戒護科長核准,始得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