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擔任炊煮作業之收容人,應事前檢驗其血液,確定無傳染病 (如 B 型肝炎、性病等) 始可調用,調用後,伙食團管理員應隨時注意收容 人個人衛生,經醫師檢查患有皮膚病、B 型肝炎或其它帶原者、或傳 染病人犯,亦應立即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