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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大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11
十一、凡獲准進出之人員及車輛,其出入時間與事由均應詳登於簿冊,以
      利查核;夜間當日值勤人員,非得戒護科長或督勤官許可,不得外
      出。
民國 92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11
十一、凡獲准進出之人員及車輛,其出入時間與事由均應詳登於簿冊,以
      利查核;夜間當日值勤人員,非得戒護科長或督勤官許可,不得外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