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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巡迴書櫃辦理注意事項 6
六、各單位已列冊管理之圖書,每半年由教導科清查一次,若有遺失或損
    壞者,由各單位負賠償或恢復原狀之責。
民國 90 年 07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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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單位已列冊管理之圖書,每半年由教導科清查一次,若有遺失或損
    壞者,由各單位負賠償或恢復原狀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