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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技能訓練班參訓學員選訓要點 9
玖、技能檢定:結訓後函請勞委會職訓局,於本所辦理專案技術士技能檢
    定,合格者發給技術士證照。
民國 90 年 09 月 01 日修正
9
玖、技能檢定:結訓後函請勞委會職訓局,於本所辦理專案技術士技能檢
    定,合格者發給技術士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