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技能訓練班參訓學員選訓要點 8
捌、訓練計畫陳報:開辦技訓班前一個月,應檢具辦理職類之訓練計畫、
    課程配置表、課程內容、所需費用、師資名冊及學員名冊等,陳報法
    務部核准後實施。
民國 90 年 09 月 01 日修正
8
捌、訓練計畫陳報:開辦技訓班前一個月,應檢具辦理職類之訓練計畫、
    課程配置表、課程內容、所需費用、師資名冊及學員名冊等,陳報法
    務部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