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23:0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作業獎勵要點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拘役及罰金易服勞役之
    受刑人。
民國 109 年 08 月 05 日修正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拘役及罰金易服勞役之
    受刑人。
民國 100 年 03 月 22 日修正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之受刑人。
民國 94 年 09 月 08 日修正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之受刑人及執行感訓處分
    之受處分人。
民國 90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2
二、本要點所稱之收容人,係指在本所執行徒刑之受刑人及執行感訓處分
    之受處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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