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00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理律師閱卷影印卷宗資料收費要點 1
一、本要點依檢察機關律師閱卷要點第 12 點規定訂定。
民國 94 年 07 月 28 日修正
1
一、本要點依檢察機關律師閱卷要點第 12 點規定訂定。
民國 93 年 08 月 09 日訂定
1
一、本標準依檢察機關律師閱卷要點第十二點規定訂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