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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員工核發交通費要點 8
八、交通費按住所遠近區分成三段,概分如下:
    1.合於一段者:台南市內之區域 (安南區除外) 。
    2.合於二段者:住台南市安南區及台南縣新化鎮、新市鄉、關廟鄉、
      歸仁鄉、仁德鄉、永康市、七股鄉、西港鄉、安定鄉、高雄縣之湖
      內鄉、茄萣鄉、大湖鄉、路竹鄉等。
    3.除以上二段者外,皆以三段計算。
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訂定
8
八、交通費按住所遠近區分成三段,概分如下:
    1.合於一段者:台南市內之區域 (安南區除外) 。
    2.合於二段者:住台南市安南區及台南縣新化鎮、新市鄉、關廟鄉、
      歸仁鄉、仁德鄉、永康市、七股鄉、西港鄉、安定鄉、高雄縣之湖
      內鄉、茄萣鄉、大湖鄉、路竹鄉等。
    3.除以上二段者外,皆以三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