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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員工核發交通費要點 4
四、員工申請交通費應據實申請,若發現申請不實情形,除追繳外,另予 議處。
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訂定
4
四、員工申請交通費應據實申請,若發現申請不實情形,除追繳外,另予 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