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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防颱機制啟動應注意事項 6
六、各級人員如未依第三項各款之規定完成防颱措施,將視情節輕重,依
    相關規定懲處。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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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級人員如未依第三項各款之規定完成防颱措施,將視情節輕重,依
    相關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