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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防颱機制啟動應注意事項 5
五、經中央氣象局解除颱風警報後,各教區應即辦理復原工作,儘速整理
    環境及消毒以防止傳染病傳播。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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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中央氣象局解除颱風警報後,各教區應即辦理復原工作,儘速整理
    環境及消毒以防止傳染病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