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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鎮靜室勤務注意事項 1
一、本所為維護收容人之身體、生命安全,在依法施用戒具仍無法有效防
    制時,於義二舍設置鎮靜室四間,其按獨居房形式設置,為顧及戒護
    安全,房內之牆壁、天花板及房門地板之外表,採不易撞擊成傷之物
    料製作,另設有全罩式攝影機及隱藏式麥克風,前述設施應定期詳細
    檢查。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訂定
1
一、本所為維護收容人之身體、生命安全,在依法施用戒具仍無法有效防
    制時,於義二舍設置鎮靜室四間,其按獨居房形式設置,為顧及戒護
    安全,房內之牆壁、天花板及房門地板之外表,採不易撞擊成傷之物
    料製作,另設有全罩式攝影機及隱藏式麥克風,前述設施應定期詳細
    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