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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懇親宿舍勤務注意事項 6
六、勤務交接時,應將裝備及狀況當面告知接班人員,以明責任。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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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勤務交接時,應將裝備及狀況當面告知接班人員,以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