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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護收容人外醫(含住院)勤務注意事項 5
五、戒護收容人外醫門診時,不得應收容人請求任意變更原經核准之診療 項目;戒護收容人住院期間,如有逾越原先送醫項目範圍,應先報經 長官核准。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訂定
5
五、戒護收容人外醫門診時,不得應收容人請求任意變更原經核准之診療 項目;戒護收容人住院期間,如有逾越原先送醫項目範圍,應先報經 長官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