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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朗讀勵志書籍「了凡四訓」應行注意事項 1
壹、依據:
    法務部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法矯字第 0930902422 號函之意旨辦理。
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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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法務部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法矯字第 0930902422 號函之意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