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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員進出安全系統須知 1
一、學員進出本所除應登記者外,均應依本須知及學員作息時間表之規定
    讀卡。但經核准提前離所者,不在此限。
民國 87 年 01 月 1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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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員進出本所除應登記者外,均應依本須知及學員作息時間表之規定
    讀卡。但經核准提前離所者,不在此限。